繼悉尼大學和昆士蘭大學后,新南威爾士大學針對中國大陸地區(qū)研究生課程的申請者要求提供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(fā)展中心出具的成績單認證報告(即我們常說的“成績單清華認證報告”)。該政策將從2016年9月1日起實施。在此之前遞交的申請者將不受此政策影響。
重要通知
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最近對中國大陸地區(qū)研究生課程申請者的成績單文件要求進行了調整,這些調整將從2016年9月1日起實施。
所有持中國大陸本科學位的研究生課程申請者,自2016年9月1日起,將被要求提供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(fā)展中心出具的成績單認證報告(下簡稱“成績單清華認證報告”)。
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(fā)展中心網(wǎng)站:www.cdgdc.edu.cn/cn/。
根據(jù)不同申請階段,具體要求如下:
無條件錄取通知書(含附加條件)
目前有資格獲得無條件錄取通知書(含附加條件)的學生,成績單清華認證報告必須顯示至少7個學期成績單的認證。
將成績單清華認證報告上傳至新南威爾士大學myUNSW網(wǎng)站,經(jīng)招生處驗證后,符合條件的學生會收到無條件錄取通知書(含附加條件)。
學生可接受此錄取通知書,并拿到入學登記確認函(CoE),用于簽證申請。
有條件錄取通知書
學生不需要提供成績單清華認證報告來獲得有條件錄取通知書。滿足所申請課程入學要求并完成6個學期學習的申請者,仍將獲得有條件錄取通知書,之后當他們完成7個學期的學習后,再遞交成績單清華認證報告來換取無條件錄取通知書(含附加條件)。
上述調整不影響2016年9月1日之前遞交的申請。此日期之前遞交的申請不需遞交成績單清華認證報告。
我們也想借此機會再次提醒各位同學,申請材料的完整性一直是新南威爾士大學的重中之重。新南威爾士大學將繼續(xù)開展大量的申請材料核查工作,從而保證高質量的申請。